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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主体责任不到位致昌平线人被问责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4-02-22

  北京地铁昌平线”列车追尾事故是一起造成多人受伤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因雪天导致列车制动距离延长、运营单位雪天应对措施落实不到位、行车调度员处置不当以及列车司机操作不当,造成事故发生。2024年2月5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事故调查报告,透露上述内容。

  报告称,事故导致130人骨折,无人员死亡,其中3人重伤、70人轻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950.8万元。

  事故经过显示,发生追尾事故的列车为032车,被冲撞的列车为024车,事故区段为西二旗站至生命科学园站上行区间。报告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当日,北京地区处于暴雪橙色预警期,事发地区正在降雪,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地铁”)应对准备工作不够充分,雪天限速、降速等安全措施不够具体。

  当值行车调度员在线路堵塞未完全排除的情况下解除032车扣车,且未告知032车司机前方024车区间临时停车;032车司机以人工驾驶模式行驶过程中,在系统提示减速后未及时采取制动措施;制动措施采取后受降雪影响,行车轨轨面湿滑,轮轨黏着系数降低,032车制动距离延长,导致与前方区间临时停车的024车发生追尾事故。

  事故暴露出,北京地铁运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盲区漏洞,未针对降雪天气制定区别于日常运营的行车间隔、限速降速等具体措施;行业监管部门未有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不深不细,未督促运营单位细化工作举措并压实工作责任。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经过问责调查,对地铁昌平线运营单位北京地铁和行业监管部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共计18人追责问责。其中,分别给予北京地铁总经理胡志强、副总经理王晓军等15人政务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免职等不同问责;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亚宁等3人予以诫勉、批评教育记过处分等。

  此外,公安机关已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立案调查,北京地铁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针对北京地铁昌平线事故通报,北京地铁官方微博2023年12月14日曾四次发布微博。19时12分首次发布消息称,地铁昌平线西二旗至生命科学园区段上行接触轨无电,部分列车临时停车、部分列车延误;19时35分再发消息称,昌平线分第三次发布消息称,因车辆故障,两节车厢发生分离情况;20时38分,第四次发布消息称,列车最后两节与前车在西二旗至生命科学园区段发生分离情况,有乘客受伤。

  北京地铁四次通报均将事故原因归于“车辆故障”,造成“车厢分离”。直至2023年12月15日13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北京交通”发布公告称,14日18时57分,地铁昌平线西二旗至生命科学园上行区间,两辆列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部分乘客受伤。北京市交通委还称,事故共有515人送医院检查,其中骨折102人,无人员死亡。